2015年2月10日 星期二

10.02.2015

        今天見了一份工,真可說是我見過的工最糟的一份,由出來工作到現在,沒有正式統計過,不過無五百份都一定超過一百份,我說最糟的不是這份工作,因這份工的工作範圍招聘廣告有寫,所以我去見代表我接受,我指最糟的是見工情況。
        去到接待處填表格,接待員要求取學歷及工作證明文件給她拿去影印,這樣都正常,但要求影印身份證,我即拒絕及解釋因私隱條例規定公司不能要求影印見工者的身份證,否則是違法,接待員表示公司要求要影印,你去其他公司見工都要吧,我表示其他公司不會要求,她即時黑面話唔比就算,我以為接待員唔識嘢吧,因近年私隱越來越被重視,久不久電視上都有宣傳,見工不能要求影印身份證這件事我都是從電視上知,近幾年見工都未有公司會有這要求了,跟住入來見我的是打來叫我見工的小姐,她說她是行政,她要求我給身份證給她影印,我惟有再次解釋一次,但她說一定要影印否則不能繼續面試,那時我內心爭扎,因那份工作很近我家,所以希望成功見成,而且那公司都算是中型公司,應不會是騙資料,只是職員沒有私隱常識吧,最後惟有妥協,跟住她及部門主管一起面試,但明顯那位行政人員因這件事全程黑面,主管又因行政黑面便隨便說了幾句話就打發我。
        很明顯今次見工失敗了,不過我說很糟的不是見工失敗,而係原則上不應給她影印,但中途又因要向現實低頭下放棄原則,但放棄了原則又得不到份工,感覺很down,我想如果一開始堅持原則或一開始放棄原則,不要像現在中途才改變,我想會好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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